府尹

【词语】府尹

【拼音】fǔ yǐn 
【注音】ㄈㄨˇ ㄧㄣˇ



词语解释

  1. [prefectural magistrate] 府级的最高长官,相当明清时代的知府

    外语翻译

    • 英语:magistrate, prefect
    • 德语:richterlicher Beamter

    国语词典

    1. 职官名。始于汉代于京畿置的京兆尹,掌地方行政。唐代西都、东都、北都亦各置府尹,明、清袭之。后泛指太守。

      网络解释

      1. 府尹
        1. 府尹,官名。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明代于应天、顺天,清代于顺天、奉天设置府尹,其佐官称府丞。始于汉代之京兆尹。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唐代之东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宋代开封之府尹不常置。明代之应天﹑顺天,清代之顺天﹑奉天,均置府尹。后亦用以泛称太守。
        2. 另外,泰国的府一级的行政长官也被中文翻译为“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