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

【词语】首府

【拼音】shǒu fǔ 
【注音】ㄕㄡˇ ㄈㄨˇ



词语解释

  1. [capital] 行政区域的主要城市;现在多指自治区或自治州政府所在地

    外语翻译

    • 英语:capital city of an autonomous region
    • 德语:Regierungssitz (Provinzebene)​
    • 法语:chef-lieu, capitale

    国语词典

    1. 行政区域的主要城市。旧时称省治所在地。

      网络解释

      1. 首府
        1. 首府,在中国行政区划概念中,通常特指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
        2. 在我国,“首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中心,我国自治区和自治州的行政中心都称作首府。例如,自治区中的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市等,以及自治州中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等。
        3. “首”作为形容词包含有“首要的”、“重要”的含义,就“府”的涵义而言,含有驻地的意思。
        4. 在外语环境中(如欧系语言),首府通常翻译为“Capital”,例如在美国,“首府”常指联邦成员政府所在地(美国各州的首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