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解除实施三十七年的“戒严令”


在38年前的今天,1986年10月8日(农历1986年9月5日),台湾解除实施三十七年的“戒严令”。

1986年10月8日,蒋经国表示,国民党当局不久将提议解除已在台湾实施三十七年的“戒严令”。

台湾新闻局证实蒋经国是在接受《华盛顿邮报》董事长及《华盛顿邮报》和《新闻周刊》两名编辑的访问时,作上述谈话的。

国民党当局1949年从大陆逃到台湾,宣布在台湾地区实施“戒严”,使那里一直处于军事管制之中。人民无结社、集会、请愿、游行的自由,不得组织新党、创办新报纸。军方可以取缔其认为“有碍军事”的言论、新闻、杂志、标语及其他出版物,军事法庭可以审判所谓“匪谍”、“叛乱”罪等等。台湾当局一句“戒严”,从此限制了人民生活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并得以借此镇压民众的反抗。比如1979年发生的“高雄事件”,台湾当局不仅派出军队镇压集会群众,并将参加集会的无党籍政治人士付诸军法审判。

随着民众民主意识的不断觉醒,自六十年代末以来,台湾岛内要求国民党当局解除“戒严令”的呼声从未间断,一些非国民党籍政治人士利用官方“立法院”、“议会”等场所,不断发出呼吁和抗议,但台湾当局却一再以“反共”为借口,坚持“戒严”不变。今年以来,由于岛内民众争取政治民主的声势日渐强大,台湾当局僵硬不变的政策受到极大冲击。最近有一百三十多名无党籍政治人士不顾台湾当局的禁令,宣布成立“民主进步党”,迫使国民党当局不得不作出姿态,由十二名国民党中常委今年初组成的“专案小组”在近日透出风声,声称对于解除“戒严令”和容许人民组织政治团体两项议题的研究已“原则决定”。

台湾报纸10月9日报道说,蒋经国在接受美国报人访问中表示,解除“戒严令”的意义包括平民将不再由军事法庭审判、个人自由的某些限制将予以解除等。

蒋经国还说,“戒严令”解除后,当局将颁行新的“国家”安全法来代替。而正式宣布解除“戒严令”的时间必须等台湾“立法院”研究后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