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呼吁早日恢复我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


在33年前的今天,1991年12月4日(农历1991年10月29日),我国呼吁早日恢复我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

1991年12月4日,中国代表在日内瓦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大会上呼吁,加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缔约国问题的谈判进程,早日恢复中国的缔约国地位。出席第47届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大会的中国代表范国祥在大会上发言中指出,中国已对经贸体制作重大改革,采取了一系列贸易自由化措施。这为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范国祥说,1991年初,中国政府在外贸体制方面作了进一步的重大改革,取消了对企业的出口补贴,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制,合理调整税率,使外贸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平等竞争。他还透露,中国政府在近期内还将大幅度减少进口许可证范围,扩大市场准入,取消进口调节税,1992年1月起将实行新的关税协调制度,并同时单方面削减225种产品的进口税。他表示,中国政府要求早日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全面参加多边贸易体制,理当得到缔约国的欢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