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迫使巴拿马签订“美巴条约”


在121年前的今天,1903年12月18日(农历1903年10月30日),美国迫使巴拿马签订“美巴条约”。

拉丁美洲是美国嘴边的一块肥肉,它从立国那天起,就对这块肥肉馋涎欲滴了。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曾提出“美洲人民利益一致”,倡导“泛美主义”。随着美国国力的增强,对拉丁美洲的侵略也在不断加紧。1898年的美西战争揭开了美帝国主义向拉美全面扩张的序幕。

“大棒政策”的发明者是老罗斯福总统,他说:“我非常喜欢西非(洲)一句格言,言语温和与带一根巨棒,你将走得更远。”他就是这样不断挥舞巨棒,干涉拉美各国内政。它利用巴拿马人民要求独立的愿望,策动一次“革命”,使巴拿马脱离大哥伦比亚联邦而独立。之后,又挫败了争夺巴拿马的对手英、法,于1903年12月18日,迫使巴拿马签订了“美巴条约”,以一次付给1000万美元和每年交付租金25万美元的低价,攫取了开凿巴拿马运河的权利和对运河区的永久租让权。在开河过程中,有六、七万民工因条件恶劣而死亡,因此巴拿马运河两岸被称为“死亡的河岸”。

巴拿马运河于1914年凿通,全长81.3公里,宽91.304米,是一条沟通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重要航道。从运河中流线两侧延伸16.9公里,划为巴拿马运河区。美国通过“美巴条约”,将运河区变为中国之国。在这个区域里,驻美国军,升美国旗,官员美国任命。美国每年从运河通行税中掠走1亿多美元。这引起巴拿马人民的强烈反抗,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斗争,直至1977年9月,美国政府才被迫和巴拿马签署新的巴拿马运河条约,新条约规定废除1903年条约,取消美国永久占领运河区的特权。这是巴拿马人民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