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宽释第二批日本战犯


在68年前的今天,1956年7月18日(农历1956年6月11日),中国政府宽释第二批日本战犯。

前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左2)出庭作证

1956年7月18日,中国政府宽释第二批日本战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7月1日到18日在沈阳审判了武部六藏等二十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这些战争犯罪分子都曾在伪满洲国担任过各种不同的重要的军政职务。法庭分别判处这二十八名案犯以十二年到二十年有期徒刑。

法庭审判证实,这二十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在侵入我国东北地区以后,曾以各种不同的身份,分别犯有积极执行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支持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战争,操纵或参与操纵伪满洲国傀儡政府,僭夺我国国家主权,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等罪行。

在庄严的法庭上,国家公诉人严正地控诉了这些战争犯罪分子的严重罪行。在押的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和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次长王贤炜等到庭作证。还有许多受害人和受害人亲属也到庭作证。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服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18日同时在抚顺和太原两地对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328名战争犯罪分子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

这是中国政府释放的第二批罪行较轻和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这批被释放的日本人,已在释放的当天离开抚顺、太原两个日本战犯管理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派到两地的代表接收了他们,并在19日协助他们分别从抚顺,太原两地乘火车去天津,准备候船回日本。

免予起诉的决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指定检察员冯荣昌和井助国分别在抚顺、太原两地宣布的。在抚顺释放的是296名,在太原释放的是32名。在检察员和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完成了交接手续以后,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向这些被释放的日本人表示,愿尽力帮助他们解决旅途中的困难。

在宣布免予起诉的决定时,这些得到宽释的日本人中,有许多被感动得流了眼泪。有的当场讲了话,他们对中国人民的宽大处理表示非常感激。

在抚顺释放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们,还当场宣誓,表示今后一定要为反对战争,维护和平和促进中日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而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在太原释放的小羽根建治讲话时,要求全体被释放的日本人为在抗日战争中死难的中国烈士致哀,当场有许多人痛哭起来。他们深深地表示向中国人民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