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予

ㄩˊ

ㄩˇ



部首笔画

部首: 部外笔画:3 总笔画:4 UNICODE:4E88

五笔:CBJ|CNHJ 仓颉:NINN 郑码:XSXI 四角:17202

笔画顺序:横撇/横钩、点、横撇/横钩、竖钩


基本字义

予 yú ㄩˊ 
  1. 同“余”,我:~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取~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予 yǔ ㄩˇ 
  1. 给与:~以。赐~。赋~。给~。生杀~夺(亦作“生杀与夺”)。

外语翻译

  • 英语:

    I, me; to give

  • 德语:ich ,bieten, geben
  • 法语:accorder,approuver,(arch.)​ je,moi

详细解释

  •  yú 

〈代〉

  1. “予”假借为“余”,我 [I, me]
    1.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宋· 周敦颐《爱莲说》
    2. 然而累汝至此者,未尝非予之过也。——清· 袁枚《祭妹文》
  2. 又如:予知(自认为聪明);予美(自己所爱的人);予圣(自以为圣人);予一人(古代帝王的自称);予小子(古代帝王对先王或长辈的自称;常人对先辈、长者的自称);予末小子(予冲人,予冲子。古代帝王对先王或长辈的自称;常人对先辈、长者的自称);予取予携(予取予夺。从我处掠取);予违汝弼(古代天子勖勉大臣进谏之词。言我有过失,你应匡正);予智予雄(自以为聪明和英雄;形容妄自尊大)
    1. 另见 yǔ

      〈常用词组〉予取予求 


      词性变化

      •  yǔ 

      〈动〉

      1. (指事。象两手相与之形。本义:授予;给予)
        1. 同本义 [bestow;give grant]
          1. 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谓手拔。——《说文》
          2. 予,与也。——《广雅》
          3. 予之与夺也。——《淮南子·本经》
          4. 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诗·小雅·干旄》
          5. 怒不过夺,喜不过予。——《荀子》
        2. 又如:予宁(给丧假);予齿去角(天生动物赋予齿就不赋予角。比喻事物无十全十美);予赐(予告和赐告);予归(准予辞官回家);予夺生杀(泛指帝王掌握的生死大权);予决(给予决定或裁决)
          1. 赞许,称誉 [praise]
            1. 主盛处贤,而自予雄也。——《管子·宙合》
            2. 众必予之。——《管子·小匡》
            3. 天下之人唯各特意哉,然而有所共予也。言味者予易牙,言音者予 师旷。——《荀子·大略》
          2. 出售,卖 [sell]
            1. 岁适美,则市粜无予。——《管子》
            2. 岁孰取谷,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史记》
          3. 另见 yú

            〈常用词组〉予夺 予人口实 予以 


            国语词典

            •  yú ㄩˊ 

            〈代〉

            1. 我。
              1. 《论语·述而》:「天生德于,桓魋其如何?」
              2. 唐·李白〈送郄昂谪巴中〉诗:「若洞庭叶,随波送逐臣。」
            •  yǔ ㄩˇ 

            〈动〉

            1. 给。
              1. 如:「给」、「赠」、「授」、「赋」。
              2. 《诗经·小雅·采菽》:「彼交匪纾,天子所。」
            2. 赞许。
              1. 《管子·宙合》:「主盛处贤,而自雄也。」
              2. 《汉书·卷九七·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传》:「鲁严公夫人杀世子,齐桓召而诛焉。《春秋》之。」

            《康熙字典》

            【唐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正韻】弋渚切,𠀤音與。賜也。【詩·小雅】君子來朝,何錫予之。【周禮·春官】內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予,八曰奪。通作與。

            又【博雅】大予,樂名。【註】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予樂。

            又【廣韻】弋諸切【正韻】羊諸切。𠀤與余同。我也。【郭忠恕·佩觿集】予讀若余。本無余音,後人讀之也。【顏師古·刊謬正俗】曲禮,予一人。鄭康成註:余予古今字。因鄭此說,學者遂皆讀予爲余。爾雅: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則予之與余,但義訓我,非同字也。《說文》:予,相推予也。余,詞之舒也。各有意義,本非古今字別也。歷觀詩賦,予無余音。

            又【吳棫·韻補】予當讀與。詩或敢侮予,將伯助予。楚辭:目眇眇兮愁予,何壽夭兮在予。皆無余音。


            说文解字

            推予也。象相予之形。凡予之屬皆从予。余呂切


            (予)推予也。予與古今字。釋詁曰。台朕賚畀⺊陽予也。按推予之予。假借爲予我之予。其爲予字一也。故台朕陽與賚畀⺊皆爲予也爾雅有此例。廣雅尚多用此例。予我之子儀禮古文、左氏傳皆作余。鄭曰。余予古今字。象相予之形。象以手推物付之。余吕切。五部。古予我字亦讀上聲。凡予之屬皆从予。


            方言集汇

            • 国际音标: jy˧˥; jy˨˩˦
            • 唐代读音: *iu iu
            • 日语读音: ATAERU ARAKAJIME
            • 韩语罗马: YE
            • 现代韩语: 여
            • 越南语: nhừ
            • 客家话: [海陆腔] ri1 [宝安腔] ji1 [梅县腔] j1 j5 [台湾四县腔] ji1 [客英字典] ji1 ji2 [客语拼音字汇] yi1
            • 粤语: jyu4 jyu5
            • 潮州话: e5 e2 (ûr úr)【潮阳】u5 u2
            • 中古音: 喻以母 魚韻 平聲 余小韻 以諸切 三等 合口;喻以母 語韻 上聲 與小韻 余吕切 三等 合口;
            • 上古音: 黄侃系统:影母 模部 ;影母 模部 ;王力系统:餘母 魚部 ;餘母 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