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笵

fànㄈㄢˋ



部首笔画

部首: 部外笔画:5 总笔画:11 UNICODE:7B35

五笔:TIBB 仓颉:HESU 郑码:MVYY 四角:88112

笔画顺序:撇、横、点、撇、横、点、点、点、提、横折钩、竖弯钩


基本字义

笵 fàn ㄈㄢˋ 
  1. 古同“範”。

外语翻译

  • 英语:a bamboo form; a model
  • 法语:moule en bambou

国语词典

  •  fàn ㄈㄢˋ 

〈名〉

  1. 竹制的模型。
    1. 《说文解字·竹部》「」字·清·段玉裁·注:「《通俗文》曰:『规模曰。』元应曰:『以土曰型,以金曰镕,以木曰模,以竹曰。』一物材别也。」
  2. 法则、规范。
    1. 《玉篇·竹部》:「,楷式也,与范同。」

《康熙字典》

【廣韻】防鋄切【集韻】【韻會】父鋄切【正韻】房啖切,𠀤音范。【說文】法也,竹𥳑書也。古法有竹𠛬。【玉篇】笵,楷式也,與範同。【通俗文】規模曰笵,以土曰型,以金曰鎔,以竹曰笵。


说文解字

法也。从竹,竹,𥳑書也;氾聲。古法有竹𠛬。防𡕢切


(笵)法也。𣪠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鄭曰。範、法也。考工記。軓前十尺。注云。書或作𨊠。𨊠、法也。按許無𨊠字。車部範爲範軷。則𣪠辭範圍、假借字也。从竹。氾聲。防?切。八部。竹、𥳑書也。古法有竹㓝。說从竹之意。法具於𥳑書。故笵从竹也。左傳曰。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㓝。竹㓝者、㓝罰科條載於竹𥳑也。通俗文曰。規模曰笵。玄應曰。以土曰?。以金曰鎔。以木曰模。以竹曰笵。一物材別也。說與說合。


方言集汇

  • 国际音标: fĄn˥˧
  • 日语读音: NORI
  • 韩语罗马: PEM
  • 现代韩语: 범
  • 越南语: phạm
  • 粤语: faan6
  • 中古音: 奉母 范韻 上聲 范小韻 防錽切 三等 合口;
  • 上古音: 黄侃系统:並母 添部 ;王力系统:並母 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