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的意思、用法、分词解释与读音
诉讼参加人 sù sòng cān jiā rén
词语解释:
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相同的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未用此语。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上指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
分词解释:地位:
1.人或团体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
2.人或物所占的地方。
3.程度;地步。
以及:
1.连词。表示在时间﹑范围上的延伸。犹言以至,以至于。
2.连词。连接并列的词﹑词组或短句。
共同:
①属于大家的;彼此都具有的:共同点ㄧ共同语言ㄧ搞好经济建设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②大家一起(做):共同努力。法定代表人:
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人。如工厂的厂长、学校的校长等。
词典解释:诉讼参加人在汉语词典中的拼音、词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