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义务
诉讼义务的意思、用法、分词解释与读音
诉讼义务 sù sòng yì wù
词语解释:
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义务主要有:遵守诉讼秩序;出庭应诉;对案件事实作如实陈述;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
分词解释:应诉: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被告针对起诉状提出答辩状,并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到庭参加的行为。如被告拒绝应诉,法院仍可审理,并作出判决。
发生:
①原来没有的事出现了;产生:发生变化ㄧ发生事故 ㄧ发生关系。
②卵子受精后逐渐生长的过程。
必须:
①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学习必须刻苦钻研。
②加强命令语气:明天你必须来。‖‘必须’的否定是‘无须’、‘不须’或‘不必’。
履行:
实行;实践:履行合同|履行手续。
自觉:
①自己感觉到:自觉这几天腿不太灵活。
②自己有所觉察醒悟:自觉性|自觉遵守厂纪厂规。
词典解释:诉讼义务在汉语词典中的拼音、词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