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意思、用法、分词解释与读音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zhōng yīng guān yú xiāng gǎng wèn tí de lián hé shēng míng
词典解释
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签订。内容为: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行使主权。英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中国。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国防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自治权,现行法律基本不变;行政官员由当地人担任,香港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分词解释
包括:
包含(或列举各部分,或着重指出某一部分):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说、读、写四项,不可偏轻偏重ㄧ我说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内。
实施:
用实际行动去落实施行:从今年起实施新的教改方案。
不变:
1.常用于诗或古文,可以意味不变的恒常性或稳定性。
2.使…不发生不合心意的改变。
3.使 [某物]不再改变。
现行:
①现正行施的;现在有效的:现行法令|现行措施。
②正在进行或不久前进行的:现行犯。
法律:
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

词典解释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汉语词典中的拼音、词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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