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望厦条约
中美望厦条约的意思、用法、分词解释与读音
中美望厦条约 zhōng měi wàng shà tiáo yuē
词典解释:
美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844年7月在澳门附近望厦村签订。共三十四款。规定美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等特权,并准许美国军舰可以任意出入中国沿海各港口,美国人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楼,设立教堂、医院。
分词解释:通商口岸:
以前作为互不往来的总政策的例外而开放,根据条约与其他国家进行商业交往的中国、日本和朝鲜的海港、河流港口和内陆城市。
附近:
①靠近某地的:附近地区ㄧ附近居民。
②附近的地方:他家就在附近,几分钟就可以走到。
片面:
①单方面:片面之词。
②不全面,偏于一方面:片面性|主观片面|他的看法是片面的。
签订:
双方订立条约或契约并签字。
军舰:
有武器装备能执行作战任务的军用舰艇的统称,主要有战列舰、巡洋舰、驱逐舰、航空母舰、潜艇、鱼雷艇等。也叫兵舰。
词典解释:中美望厦条约在汉语词典中的拼音、词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