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外法权
治外法权的意思、用法、分词解释与读音
治外法权 zhì wài fǎ quán
词语解释:
指外交官﹑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其他服务于国际的政治机关的官员(如联合国所属官员),在他国所享受的各项特权,包括人身和住宅的不受侵犯﹑不受当地法院审判﹑不服役﹑不纳捐税等。一国的军舰﹑军队根据有关协议,通过他国国境时,也享有这种权利。
分词解释:
国际:
①国与国之间;世界各国之间:国际协定丨国际地位丨国际关系丨国际足球锦标赛。
②与世界各国有关的(事物):国际音标。
包括:
包含(或列举各部分,或着重指出某一部分):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说、读、写四项,不可偏轻偏重ㄧ我说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内。
人身:
人的健康、生命、行动及声誉等:人身保险|奴隶是没有人身自由的|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住宅:
居住的房屋(多指规模较大的):住宅区|规划住宅建设。
国境:
①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领土范围。
②指国家的边境;偷越国境丨国境检查站。
词典解释:治外法权在汉语词典中的拼音、词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