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役制
志愿兵役制的意思、用法、分词解释与读音
志愿兵役制 zhì yuàn bīng yì zhì
词语意思:
①招收志愿人员参加军队承担军事任务的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革命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至1955年7月以前,一直实行此兵役制。1984年5月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②英、美等国对以雇佣方式招募兵员补充军队的募兵制的称谓。
分词解释:志愿:
①志向和愿望:这是我一生的志愿|使祖国繁荣富强,是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志愿。
②有志于并情愿;自愿:志愿军|志愿救护队|我志愿当一名教师。志愿兵:
自愿服兵役的士兵。
制度:
1.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2.制订法规。
3.规定。
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
5.制作。
6.谓制作方法。
7.规模;样式。募兵制:
以雇佣形式募集兵员的制度。与“征兵制”相对。
招收:
1.招募接收。
2.特指经过考试或其他手续接收学生﹑工人或其他工作人员。
词典解释:志愿兵役制在汉语词典中的拼音、词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