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劳斯
施特劳斯的意思、用法、分词解释与读音
施特劳斯 shī tè láo sī
词语意思:
①约翰.施特劳斯(johannstrauss,1825-1899)。奥地利作曲家。早年学习商业,后专攻音乐。1844年自组乐队。后任奥地利宫廷舞会指挥。作有圆舞曲《蓝色多瑙河》、《春之声》,歌剧《蝙蝠》、《吉卜赛男爵》等。
②理查.施特劳斯(richardstrauss,1864-1949)。德国作曲家、指挥家。曾就读于慕尼黑大学。历任柏林歌剧院、维也纳国家歌剧院指挥。1933年底被指定担任纳粹德国音乐总监,1935年辞职。创作富后期浪漫派特色,尤以配器色彩瑰丽丰富见称。主要作品有歌剧《莎乐美》、《玫瑰骑士》,交响诗《唐璜》、《堂吉诃德》等。
分词解释:男爵:
古代五等爵位的第五等。
历任:
多次担任;先后担任:历任要职ㄧ参军后,历任排长、连长等职。
舞会:
跳交谊舞等的集会。
创作:
1.亦作“剏作”。
2.制造,建造。
3.始创。
4.特指文艺创作或文艺作品。吉卜赛:
英语Gypsy的音译。民族名。原居印度北部,十世纪时始向外迁移,流浪在西亚﹑北非﹑欧洲﹑美洲等地,多从事占卜﹑歌舞等职业。也叫茨冈人。
词典解释:施特劳斯在汉语词典中的拼音、词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