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自治法案
爱尔兰自治法案的意思、用法、分词解释与读音
爱尔兰自治法案 ài ěr lán zì zhì fǎ àn
词语意思:
英国政府关于在爱尔兰实行自治的法案。1914年由国会通过并得到国王批准。同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未能实施。1920年,英国国会通过新的《爱尔兰自治法案》规定南、北爱尔兰分设议会,再由两议会各推二十名代表组成全爱尔兰议会。因遭爱尔兰新芬党反对,1921年英国政府与新芬党签订条约,允许爱尔兰南部二十六郡成立自由邦,北方六郡则划归英国,成为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一部分。
分词解释:实施:
用实际行动去落实施行:从今年起实施新的教改方案。
分设:
分别设置:局下面分设三个处。
南部:
1.指南匈奴诸部。
2.南边;南方地区。
法案:
提交国家立法机关审查讨论的关于法律、法令问题的议案。
自治:
1.自行管理或处理。
2.修养自身的德性。
3.自然安治。
4.犹自营。
5.民族﹑团体﹑地区等除了受所隶属的国家﹑政府或上级单位领导外﹐对自己的事务行使一定的权力。
词典解释:爱尔兰自治法案在汉语词典中的拼音、词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