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词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拼音】zhōng huá rén mín gòng hé guó wèi chéng nián rén bǎo hù fǎ 
【注音】



词语解释

  1.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五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未成年人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