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词语】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拼音】zhōng guó gòng chǎn dǎng dì èr cì quán guó dài biǎo dà huì 
【注音】ㄓㄨㄙ ㄍㄨㄛˊ ㄍㄨㄙˋ ㄔㄢˇ ㄉㄤˇ ㄉㄧˋ ㄦˋ ㄘㄧˋ ㄑㄨㄢˊ ㄍㄨㄛˊ ㄉㄞˋ ㄅㄧㄠˇ ㄉㄚˋ ㄏㄨㄟˋ



词语解释

  1.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最低纲领即中国现阶段的革命任务是:“(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最高纲领,即“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次大会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

    网络解释

    1.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现成都北路7弄30号)举行。出席大会的有党的中央局成员、地方组织的代表等共12人,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蔡和森、邓中夏、施存统、王尽美、邓恩铭、项英、向警予、高君宇、张太雷。他们代表着全国195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也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