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词语】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拼音】zhōng pú guān yú ào mén wèn tí de lián hé shēng míng 
【注音】ㄓㄨㄙ ㄆㄨˊ ㄍㄨㄢ ㄧㄩˊ ㄠˋ ㄇㄣˊ ㄨㄣˋ ㄊㄧˊ ㄉㄜ ㄌㄧㄢˊ ㄏㄜˊ ㄕㄥ ㄇㄧㄥˊ



词语解释

  1. 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签订。内容为: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行使主权;届时将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