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口通商

【词语】五口通商

【拼音】wǔ kǒu tōng shāng 
【注音】ㄨˇ ㄎㄡˇ ㄊㄨㄙ ㄕㄤ



词语解释

  1. 1842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迫使中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通称五口通商。它开创了帝国主义强迫中国开港的先例,中国主权遭到严重损害。

    外语翻译

    • 英语:the five treaty ports forced on Qing China by the 1842 treaty of Nanjing 南京條約|南京条约 that concluded the First Opium War, namely: Guangzhou 廣州|广州, Fuzhou 福州, Ningbo 寧波|宁波, Xiamen or Amoy 廈門|厦门 and Shanghai 上海

    国语词典

    1. 清道光二十二年,鸦片战争后,与英订南京条约,开上海、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为通商口岸,称为「五口通商」。是为外国人在中国租地通商之始。

      网络解释

      1. 五口通商
        1. 南京条约、黄埔条约和望厦条约中的重要条款之一,条约要求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实行自由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