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
【词语】十恶
【拼音】shí è
【注音】ㄕㄧˊ ㄜˋ
词语解释
- 中国封建法律规定的不可赦免的十种重大罪名。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谋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国语词典
- 古代最严重的十大罪行。
- 《隋书.卷二五.刑法志》:「又置十恶之条……,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 元.李行道《灰阑记.第二折》:「你药杀亲夫,这是十恶大罪哩!」
网络解释
- 十恶
- 十恶俗称“十恶不赦”。中国古代十种为常赦所不原的重大犯罪。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自秦及以后逐渐形成,北齐时始定重罪十条:一反逆,二谋大逆,三叛,四降,五恶逆,六不道,七不敬,八不孝,九不义,十内乱。隋代始以“十恶”之名,定入法典。经唐至清,除元代改名为诸恶外,相沿不改。《唐律疏议》称:“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