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参议
【拼音】cān yì
【注音】ㄘㄢ ㄧˋ
【近义】咨议 商讨
词语解释
- 1.参与谋议。2.官名。金军中﹑元明中书省属官,明布政司﹑通政司,清各部,民国初高级军事机关,均置参议。
国语词典
- 参与谋议。
- 《后汉书.卷四○.班彪传下》:「以固为中护军,与参议。」
- 《宋史.卷一二.仁宗本纪四》:「乙亥,诏武臣知州军,须与僚属参议公事,毋专决。」
- 职官名。元朝中书省、明朝布政使司和通政使司、清朝各部及民初高级军事机关都设参议。
- 今总统府、行政院、台湾省政府等都设参议,多为迁调资深人员或位置闲散人才而设,备咨询、顾问之用,有时亦襄助处理实务。
网络解释
- 参议
- 官名,最早在明初中书省出现,参议府有参议官,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后废。其后至北洋军阀与国民党统治时期,皆有不同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