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

【词语】吕不韦

【拼音】lǚ bù wéi 
【注音】ㄌㄩˇ ㄅㄨˋ ㄨㄟˊ



词语解释

  1. [Lu Buwei——the prime minister of Qin State in Warring States Period (?-235 B.C.)] (?—前235),战国时卫国濮阳(现在河南濮阳西南)人,原为阳翟(韩国都城,现在河南禹县)大商人,曾为秦国的相国

    国语词典

    1. 人名。(西元前?~235)​ 战国时秦人。本为商贾,因有功于秦庄襄王,而为秦相,后封文信侯。曾以有孕之姬献给庄襄王,生子政,即秦始皇。始皇时尊为仲父,后与太后私通,畏罪自杀。居相位时,曾使门客著《吕氏春秋》一书。

      网络解释

      1. 吕不韦 (战国末年秦国丞相)
        1. 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国丞相。
        2. 扶植秦国质子异人进入秦国政治核心,异人继位,为秦庄襄王,前249年以吕不韦为相国,封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门下有食客3000人,家僮万人。
        3. 庄襄王去世后,年幼的太子政立为王,吕不韦为相邦,号称“仲父”,权倾天下。
        4. 吕不韦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20余万言,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称“杂家”。书成之日,悬于国门,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此为“一字千金”。
        5. 执政时曾攻取周、赵、卫的土地,立三川、太原、东郡,对秦王政兼并六国的事业有重大贡献。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吕不韦饮鸩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