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
【词语】噶厦
【拼音】gá xià
【注音】ㄍㄚˊ ㄒㄧㄚˋ
词语解释
- 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1959年3月后解散。
国语词典
- 西藏最高的行政机关,噶布伦议事的所在地。
网络解释
- 噶厦
- 噶厦(藏文:བཀའ་ཤག་,音Gaxag)为清代到新中国初期西藏地方官署名,即原西藏地方政府。达赖、摄政以下是政府行政机构,藏语称“噶厦”。“噶”是命令的意思,“厦”是房屋的意思,“噶厦”就是发号施令的地方。外国人常把噶厦译成“内阁”,性质类似。
- 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置。噶厦驻地在拉萨大昭寺,长官为噶伦,秉承达赖喇嘛(实际上为摄政活佛)旨意办事。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驻藏大臣撤离,达赖喇嘛土登嘉措返藏并掌握了西藏军政实权。1912年至1959年间,噶厦成为实际上的西藏地方政府。195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废除噶厦,筹建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