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南词

【词语】四明南词

【拼音】sì míng nán cí 
【注音】ㄙˋ ㄇㄧㄥˊ ㄣㄢˊ ㄘㄧˊ



词语解释

  1. 1.曲艺的一种。用宁波方言说唱的弹词。流行于浙江宁波一带。由一人自弹三弦演唱,一人打扬琴伴奏,也有二﹑三人加用琵琶﹑二胡伴奏的。也称四明文书。

    国语词典

    1. 一种曲艺。用宁波方言说唱的弹词。由一人自弹三弦说唱,一人敲扬琴伴奏,或有增至五人以上,加用琵琶、二胡、笙、箫等。有文书、武书之别。前者重说白,后者重唱工,唱词以七字句为基础,文词较艰深。流行于浙江宁波和上海等地。
      1. 也称为「四明文书」。

    网络解释

    1. 四明南词
      1. 四明南词也叫“四明文书”。浙江省传统地方曲艺的一种。用宁波方言说唱的弹词。流行于浙江宁波一带。原为文人的业余演唱,清末出现专业艺人。早期为按生、旦、净、末等分角色演唱,后发展为一人自弹三弦演唱,一人打扬琴伴奏,也有二三人加用琵琶、二胡等伴奏的。唱词为七字句。传统书目均为长篇,有《珍珠塔》、《玉蜻蜓》、《双剪发》等三十余部。 曾称“宁波文书”。系宋代的陶真,明代的弹词衍变而成的浙江曲种,流传至宁波城区和郊县。清末至民国初期为鼎盛期,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开始衰落。现已濒临失传。
      2. 2008年6月7日,浙江省宁波市申报的“四明南词”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