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

【词语】安丘

【拼音】ān qiū 
【注音】ㄢ ㄑㄧㄡ



词语解释

  1. 1.复姓。东汉有安丘望之。见《后汉书.耿弇传》。

    网络解释

    1. 安丘
      1. 安丘是山东省省辖县级市,山东省财政直管县。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市境总面积176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0万亩,辖10个镇、2个街道,870个行政村,总人口95万。
      2. 安丘历史文化可溯至春秋莒国,莒之渠丘父封邑;汉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以古渠丘地封将军张说为安丘侯;汉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以侯国名为县名正式置县。
      3. 安丘境内平原、丘陵、山区约各占三分之一,矿产种类多、储量大。安丘是山东省重要的水源地,境内50多条河流均发源于没有污染的沂蒙山区,有大中小型水库100多座。东距青岛110公里,西距济南200公里,北距潍坊25公里。国道206、省道下小路、央赣路等多条主要干线交汇于境内,胶济铁路和济青、潍莱高速临境而过,潍日高速横贯市境南北。
      4. 1992年,安丘被评为全国百强县第65名;2011年,被评为省级森林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13年,被评为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优秀示范市;2015年,全国县域经济发展潜力百强县第95名,时任安丘市委书记刘兴明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接受国家主席习近平接见并在接见会上讲话。2017年10月,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5. 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