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曾参杀人
【拼音】zēng shēn shā rén
【注音】ㄗㄥ ㄕㄣ ㄕㄚ ㄖㄣˊ
【近义】三人成虎 谣言可畏 流言可畏 众口铄金
【反义】不撞南墙不回头 眼见为实
词语解释
- 《战国策•秦策二》:“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后以“曾参杀人”比喻流言可畏或诬枉之祸。
国语词典
- 曾参在费地时,有一个与他姓名相同的人杀了人,误传为曾参杀人,曾母起先不信,但经人再三的传告,便信以为真,丢下手中正在织布的杼,吓得逃跑了。典出《战国策.秦策二》。后比喻流言可畏或诬枉的灾祸。唐.韩愈〈释言〉:「市有虎,而曾参杀人,谗者之效也。」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一二出》:「这冤怎伸,硬叠成曾参杀人!」也作「曾母投杼」。
网络解释
- 曾参杀人
- 曾参杀人(拼音:zēng shēn shā rén),出自《战国策·秦策二》。这则故事告诫人们:应该根据确切的事实材料,用分析的眼光看问题。而不要轻易地去相信一些流言。然而,即使是一些不确实的说法,如果说的人很多,也会动摇一个慈母对自己贤德的儿子的信任。由此可以看出,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是可怕的,需特别谨慎地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