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词语】民政

【拼音】mín zhèng 
【注音】ㄇㄧㄣˊ ㄓㄥˋ



词语解释

  1. [civil administration]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外语翻译

    • 英语:civil administration
    • 德语:Zivilverwaltung (S)​
    • 法语:affaires civiles

    国语词典

    1. 地方人民的政事。
      1. 《宋史.卷八.真宗本纪三》:「戊申,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网络解释

    1. 民政
      1.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