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罪

【词语】科罪

【拼音】kē zuì 
【注音】ㄎㄜ ㄗㄨㄟˋ
【近义】定罪 治罪 坐罪 



词语解释

  1. 1.定罪。

    国语词典

    1. 依法定罪。
      1. 《宋史.卷一九.徽宗本纪一》:「诸路疑狱当奏而不奏者科罪,不当奏而辄奏者勿坐,著为令。」

    网络解释

    1. 科罪
      1. 科罪
      2. 定罪。《晋书·王濬传》:“ 濬 至京都,有司奏, 濬 表既不列前后所被七诏月日,又赦后违诏不受 浑 节度,大不敬,付廷尉科罪。” 唐 韩愈 《请复国子监生徒状》:“其新补人有冒荫者,请牒送法司科罪。”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某生活二人,正为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云功罪相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