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管

【词语】编管

【拼音】biān guǎn 
【注音】ㄅㄧㄢ ㄍㄨㄢˇ



词语解释

  1. 1.宋代官吏得罪,谪放远方州郡,编入该地户籍,并由地方官吏加以管束,谓之编管。此等刑罚亦有用于一般罪犯者。

    国语词典

    1. 将受谪、流放的官员或罪犯加以组织、安置,令地方官吏加以管束。
      1. 《宋史.卷四七三.奸臣传.秦桧传》:「王廷珪编管辰州,以作诗送胡铨也。」
      2. 《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这婆子不合假装姑姑,同谋不首,亦合编管邻州。」
      3. 也称为「编置」。

    网络解释

    1. 编管
      1. 官名。宋修前朝国史、实录时置,枢密院亦随事置,皆掌编纂记述。明、清翰林院编修以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担任,无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