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故

【词语】送故

【拼音】sòng gù 
【注音】ㄙㄨㄙˋ ㄍㄨˋ



词语解释

  1. 1.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2.赠送财物助办丧事。

    国语词典

    1. 官吏离职,属吏敛钱相送,称为「送故」。
      1. 《南史.卷七○.循吏传.范述曾传》:「郡送故旧钱二十余万,一无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余枚而已。」
      2.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雅量》:「公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
    2. 州郡官殁于任所,属下佐吏护丧回里,称为「送故」。
      1.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岁,服始陈,桓车骑与送故文武别。」

    网络解释

    1. 送故
      1. 送故,词意是赠送财物助办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