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无可上人

唐代贾岛

圭峰霁色新,送此草堂人。
麈尾同离寺,蛩鸣暂别亲。
独行潭底影,数息树边身。
终有烟霞约,天台作近邻。

秋天赠别抒情孤寂


虢州后亭送李判官使赴晋绛

唐代岑参

西原驿路挂城头,客散红亭雨未收。
君去试看汾水上,白云犹似汉时秋。

送别友人怀念忧国


莲浦谣

唐代温庭筠

鸣桡轧轧溪溶溶,废绿平烟吴苑东。
水清莲媚两相向,镜里见愁愁更红。
白马金鞭大堤上,西江日夕多风浪。
荷心有露似骊珠,不是真圆亦摇荡。

写人感时怀人


山房春事二首

唐代岑参

风恬日暖荡春光,戏蝶游蜂乱入房。
数枝门柳低衣桁,一片山花落笔床。

梁园日暮乱飞鸦,极目萧条三两家。
庭树不知人去尽,春来还发旧时花。

春天吊古


归国遥·金翡翠

唐代韦庄

金翡翠,为我南飞传我意:罨画桥边春水,几年花下醉?
别后只知相愧,泪珠难远寄。罗幕绣帷鸳被,旧欢如梦。

回忆思念国家


送日本国僧敬龙归

唐代韦庄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

送别祝福友情


冬郊行望

唐代王勃

桂密岩花白,梨疏林叶红。
江皋寒望尽,归念断征篷。

写景抒情思乡


驳复仇议

唐代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古文观止议论


菩萨蛮·红楼别夜堪惆怅

唐代韦庄

红楼别夜堪惆怅,香灯半卷流苏帐。残月出门时,美人和泪辞。
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劝我早还家,绿窗人似花。

宋词三百首离别离情思归


与歌者何戡

唐代刘禹锡

二十余年别帝京,重闻天乐不胜情。
旧人唯有何戡在,更与殷勤唱渭城。

叙事抒情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