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在58年前的今天,1966年1月28日(农历1966年1月8日),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1954年12月27 日,刘少奇发表《提倡节育》

1956年,伟大领袖毛主席主持制订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规定:“除了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 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 中国地方政府开始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对人口生育进行控制。此后,中国部分地区的部分已婚已育的家庭响应国家号召,自愿结扎。

1956年3月30日,《卫生部关于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通知》

1956年8月6日,《卫生部关于避孕工作的指示》

1957年3月,伟大领袖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会议上强调指出:“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

1957年3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应该适当地节制生育》

1957年11月,中国部分地区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

1957年马寅初(时年75周岁,回族)因发表《新人口论》等文章而遭到批判。(本人认为马寅初对人口问题的想法过于理想化、不切实际,且存在很多理论方面的细节错误)

1958年,上海演出了一部滑稽剧——《玉皇大帝和人间开战》。主要内容如下:玉皇大帝发洪水,大跃进中人们修水库把水蓄了起来。发干旱大家又把蓄的水放了出来灌溉,在采用种种办法无效后,玉皇大帝说要让人们大量生育,但是人间搞计划生育玉皇大帝又失败了。

1958年底或1959年初,上海办了个大跃进成绩展览会,1958年试生产出来的计划生育用品避孕套作为大跃进的成就公开展览。

1960年1月4日马寅初(时年78岁)“被迫辞去”北大校长职务,居家赋闲。(1982年,马寅初以100周岁的高龄去世)

196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

1963年开始,上海先后在各区县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上海郊区农民家庭总和生育率由解放前的7.5下降到4.0。

1964年,中央计划生育办公室成立,除文革暂停一段后,1971年又恢复。

1966年1月28日 中共中央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事。

1966 年下半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地方上的计划生育机构瘫痪。

1967年7月开始,中国部分地区的地方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始恢复。

1971年 7月8日 ,中央转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的工作报告。 中国全面开始符合人性的计划生育,允许生育两三个孩子,口号是“一个少了,2个正好,3个多了”。 国务院转发卫生部军管会、商业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要求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降低,力争到1975年一般城市降到10‰左右,农村降到15‰以下,原来城乡综合增长率就低的,如上海市已降到9.01‰,则不应回升。

1973年7月16日 ,中共中央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1974年,独生子女开始大量出现。

1974年12月31日,中央要求切实着紧计划生育工作。

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我国人口形势的严峻性:

(1)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国情之一。

(2)人口过多和过快增长,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制定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我国在目前条件下解决人口问题的惟一正确的选择。

(2)实行计划生育的目的,就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1979年,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已经从两百年来一直维持的6.0左右降到了2.75

1980年, 开始大力提倡“一胎化”。

1982年 —1985年,中国全面推行“一胎化”。

1985年后,对农村地区有条件开放“二胎”。

2007年10月28日,修改后的节能法将节约资源确定为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不再作为我国基本国策

2013年11月15日 我国启动“单独二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