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动议“废止中医”


在95年前的今天,1929年2月27日(农历1929年1月18日),国民政府动议“废止中医”。

1929年2月27日,褚民谊主持中央卫生会议。会上医师公会会长余云岫提出“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称“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能向上”。

汪精卫和褚民谊等人对中医素有恶感,认为中医只讲阴阳五行,不重人体解剖,在科学上毫无根据;中药材亦无科学分析,疗效殊为渺茫,声称凡属中医不准开业,中药堂理应限期歇业。

由于中医已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难以一下子禁绝,会上通过了“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规定有现之中医,由卫生部实行登记,除了年满50岁而且行医20年以上者,其他人都必须接受补充教育,不准诊治传染病,还禁止登报介绍中医及开设中医学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