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主席汪寿华被害


在97年前的今天,1927年4月11日(农历1927年3月10日),上海市总工会主席汪寿华被害。

汪寿华 (1901 — 1927),原名何纪元,字介尘,后改名何今亮,诸暨赵家泉畈人。1917年,考入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在校期间,参加了声援北京五四学生运动的斗争。1920年6月,进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并参加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4月,赴苏俄考察、学习。因一时无法去莫斯科,在西伯利亚的伯力、上乌金斯克一带从事华工教育,担任赤塔远东职工会中国工人部主任。1922年,被选为海参崴工人苏维埃委员。作为远东代表,赴莫斯科出席国际反帝同盟东方局会议。

1924年10月回国,参与了上海学生联合会的领导工作。1925年1月,在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作职工运动的报告。“五卅”运动爆发后,被选为上海总工会宣传部主任、上海总工会党团负责人、上海总工会代理委员长,领导开展工人运动。1926年5月,参与领导“五卅”惨案周年活动,举行6万余人集会游行。接着,又参与领导了6月至9月的上海罢工风潮,参加罢工的人数达20万人以上。不久,担任中共江浙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仍兼上海总工会代理委员长。10月至次年3月,参与发动领导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任上海区委军事特别委员会工人自卫团指挥处负责人,积极组织工人武装纠察队,进行联络协调工作。第三次武装起义时,任中共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领导上海总工会,并负责联络上海国民党及各方人士,共同反对北洋军阀的统治,筹建上海民众政权,任上海市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3月21日至22日,参与领导上海80万工人起义,获得胜利。上海特别临时政府成立,当选为委员,党内任市政。

1927年,汪与周恩来等人成功组织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3月22日,汪当选为上海临时市政府委员和总工会委员长。

四一二事变前夕,杜月笙于4月11日邀请汪前往赴宴,汪一入杜宅,即被打昏后运往郊外枫林桥活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