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在37年前的今天,1987年4月13日(农历1987年3月16日),中葡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葡澳门问题联合声明在京正式签署
1987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
中国总理赵紫阳和葡萄牙总理卡瓦科-席尔瓦代表各自政府分别在联合声明上签字。
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正式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隆重举行。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葡萄牙外交部长皮雷斯-德-米兰达等出席了签字仪式。参加中葡澳门问题会谈的两国政府代表团全体成员以及专程前来参加联合声明签字仪式观礼的50位澳门各界知名人士也出席了签字仪式。
4月13日,签字大厅里摆着一张铺着墨绿色绒布的长条桌。桌子中央插着中葡两国国旗。在一片庄重的气氛中,赵紫阳和席尔瓦在长桌本国国旗一侧入座,分别用中国台式英雄金笔,代表本国政府在联合声明上签字。签字后,两位领导人交换了声明文本,并热情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