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


在28年前的今天,1996年4月9日(农历1996年2月22日),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认定18岁的呼格吉勒图是凶手,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于5天后6月10日执行。

但2005年10月23日,另一身负多起命案的凶手赵志红落网,承认他曾在1996年4月的一天,在第一毛纺厂的公厕内杀害了一名女性,而此时,呼格吉勒图已被执行死刑9年多了。赵志红落网后,媒体纷纷将“呼格吉勒图案”称为“冤案”。

“除这起案子外,赵志红还身负9起命案。”23日,当年负责抓获赵志红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赫峰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第一起命案就是这起女厕杀人案,他交代的情节和具体做法与现场非常一致,而呼格吉勒图交代的就不行。”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呼格吉勒图案’是个疑案。”据赫峰透露,该案至今没有结案的原因在于犯罪行为已过去多年,实物证据也已经灭失,仅有赵志红的口供显然不行,而“身负数命”的凶犯赵志红,也因为这个“疑案”,至今仍被关押在监狱里。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于12月31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