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在23年前的今天,2001年5月22日(农历2001年4月30日),第一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生物多样性国际日

联合国大会于2000年12月20日,通过第55/201号决议,宣布每年5月22日为“生物多样性国际日”,以增加对生物多样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指定这一天为国际日是以此庆祝1992年5月22日内罗毕会议最后通过的决议《生物多样性公约》协议文本。

发展历史

联合国环境署于1988年11月召开生物多样性特设专家工作组会议,探讨一项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的必要性。1989年5月建立了技术和法律特设专家工作组,拟订一个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律文书。到1991年2月,该特设工作组被称为政府间谈判委员会。1992年5月内罗毕会议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协议文本》。《公约》于1992年6月5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开放签字,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缔约国第一次会议1994年11月在巴哈马召开,会议建议12月29日即《公约》生效的日子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同时,联大敦促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从各个方面采取必要措施,以期确保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的连续如期举行。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上生命经过几十亿年发展进化的结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为了保护全球的生物多样性,1992年在巴西当时的首都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3个国家签署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1994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29日定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以提高人们对保护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2001年将每年12月29日改为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