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
在74年前的今天,1950年6月30日(农历1950年5月16日),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
《土地改革法》得到农民拥护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在全国“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同年冬起,在新解放区陆续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除台湾省和部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外,全国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使3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山东省沂南县依汶区农民拔掉地主立的界碑
湖南岳阳农民烧地契
北京郊区的农民开会斗争地主
划分阶级成份是土改的主要步骤之一,这是江苏省林隐乡第5村公布的阶级划分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