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狂犬疫苗造假始末
在6年前的今天,2018年7月15日(农历2018年6月3日),长生狂犬疫苗造假始末。
接种狂犬病疫苗是预防狂犬病的最有效方式。通常狂犬病疫苗一份为5支,须在被咬伤的第1、3、7、14、30天分别接种,如接种疫苗无效,后果不堪设想。目前,我国狂犬病发病率排全球第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世界卫生组织2010年更新的关于狂犬病疫苗的文件显示,全球每年约有5.5万人死于狂犬病。事件发展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国家药监局根据线索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7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责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7月19日晚,长生生物在深交所发布公告称,7月18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并被吉林食药监管局合计罚款344万余元。《处罚决定书》称,在国家药品专项抽检中,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7月22日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失信”比“失效”后果更严重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国家药监局根据线索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通告一出,闻者无不感到心惊胆寒!
更可怕的是,这家企业的狂犬疫苗的销量占据全国销量的第二位!仅2017年,该企业生产的狂犬疫苗就达到355万人份!也就是说,仅2017年就可能有355万人注射了这种狂犬疫苗!这家企业近几年又到底生产了多少这种人用疫苗!谁敢保证他们生产的其它狂犬疫苗没有问题!
狂犬病一旦发作,那可几乎是无药可医的!注射了该企业的造假狂犬疫苗,那将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死亡!
而且,一旦在可能感染狂犬病毒之后一段时间内,没有注射有效疫苗,重新注射疫苗也将失去作用!
还有什么事情比这种企业的行为更可怕!
为什么苏丹红、地沟油、毒奶粉、毒大米等等类似事件不断挑战人们的三观?其中一个原因还在于:这种犯罪的代价太低!绝大部分不过是罚款了事!与其获得的巨大利益相比,一点罚款如九牛一毛!
也有质疑国产疫苗劣于国外进口疫苗的“苗头”却愈来愈高,大有人认为国产疫苗质量不可靠、“迷信”进口疫苗。
国外问题疫苗
国外问题疫苗真的就一点问题都没有吗?
2017年底,巴斯德公司的进口五联疫苗有8批不合格未准上市。巴斯德公司犯的错误和这次长春长生类似,更改了辅料的供应商而没有报备,并实际导致了疫苗效价不合格报废。目前国内五联疫苗严重断档,就是此次事件引起的。后果持续到现在。
2013年,日本政府宣布对小学6年级到高中一年级的261万女孩,实施免费接种子宫颈癌疫苗,但两个月之内严重副作用的报告激增。厚生劳动省又不得不暂停推广子宫颈癌疫苗的接种。然而,疫苗的接种已造成许多少女残疾,2013年,受害者家属成立“全国子宫颈癌疫苗被害者联络会”,开始积极抗争。
1996年,日本生产的乙肝疫苗中使用了艾滋病和肝炎患者的血清作为原料,导致部分接种者致病。事发后,日本厚生省及生产厂家并没有告知公众,而是联合起来力图掩盖真相,导致更多接种者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1955年,美国脊灰疫苗事故,当时加州伯克利的卡特实验室(Cutter Laboratories)制作脊灰疫苗的时候,因在用福尔马林灭活相应病毒时不够彻底,没有杀死所有的病毒。结果,在12万名接种该疫苗的儿童中,有4万名儿童染病,其中56人患上了麻痹型脊髓灰质炎,使得这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在幼儿中有了再次传播的机会,最终113人终生瘫痪,5人死亡。
发达国家尚且如此,诸多不具备医药研发的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疫苗安全事故率可见一斑。因此盲目迷信“国外进口疫苗绝对安全”的观点是绝对不可取的,抱有理性的态度去辨别才是科学的。
这次国内爆出的疫苗事故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因此一棍子打死国产疫苗的存在性会遂了那些“反疫苗接种主义”的意了!
近年来,西方的“反疫苗接种主义”在东方,被改造成了一种骇然听闻的阴谋论,加大了民众对疫苗的恐慌情绪。再加上某些冠名“学者”之称的有心人士造势,“疫苗恐慌”在今天,仍是一个严重的世界性难题。
严惩与道德
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李克强在批示中要求,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可见政府已经高度关注这件事情带来的不良影响。就目前而言,关于整件事情的发展状态,不难发现舆论的诉求集中在几个点上:
其一、关于涉事企业的惩处问题是否合理。质疑罚金300万元并不能起到威慑作用的声音比比皆是。
其二、就是已经生成的疫苗是否也存在安全隐患?关于后续的检测结果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其三、对于整个国产疫苗的安全性问题,我们需要以剂“强心剂”,需要监管部门的监管到位。
总而言之,网上过激言论比比皆是,还需理性对待和科学处理,才能避免有心人士趁机乱带节奏。
长春长生公司被处罚没款91亿元
2018年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国家药监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吉林省食药监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