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决议撤销热河省和西康省
在69年前的今天,1955年7月18日(农历1955年5月29日),国务院通过决议撤销热河省和西康省。
1955年7月18日,国务院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热河省,将其所辖市、县、旗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撤销西康省,将其所辖市、县、自治州划归四川省。
在69年前的今天,1955年7月18日(农历1955年5月29日),国务院通过决议撤销热河省和西康省。
1955年7月18日,国务院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热河省,将其所辖市、县、旗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撤销西康省,将其所辖市、县、自治州划归四川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