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拒绝《波茨坦公告》
在79年前的今天,1945年7月28日(农历1945年6月20日),日本政府拒绝《波茨坦公告》。
《波茨坦公告》
1945年7月28日,日本政府拒绝《波茨坦公告》。
7月28日,日本政府拒绝接受《波茨坦公告》,发誓军方要在本土进行“陆上特攻作战”,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当天,美国总统杜鲁门从电台获知了这一消息。 为迫使日本迅速投降,1945年8月9日,美国空军向日本长崎投下第二颗原子弹,蘑菇云直冲云霄。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照会美、英、苏、中四国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第二天,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以广播《停战诏书》的形式,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这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
《波茨坦公告》召开
74年光阴似箭,到了今天,这一被视为构成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基础性文件,却受到日本右翼势力挑战。日本当局企图否认侵略历史,修改和平宪法,解禁集体自卫权,是对以《波茨坦公告》为代表的国际法律文件的公然藐视。在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重新审视公告精神,对更好维护东亚和平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国际社会应敦促日本切实遵守《波茨坦公告》,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卷土重来。
付出生命代价换来的国际性条约
1939年9月,以德国、意大利、日本等轴心国为一方,以反法西斯同盟和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为另一方进行的第二次全球规模的战争爆发。
从欧洲到亚洲,从大西洋到太平洋,先后有61个国家和地区、20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作战区域面积2200万平方千米。据不完全统计,战争中军民共伤亡9000余万人,4万多亿美元付诸流水。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日本法西斯全面对外扩张,1931年,侵华日军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完全侵占中国东北,并成立伪满洲国。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北平附近挑起卢沟桥事变,从此,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国进入了抵抗日本侵略的一场民族性的全面战争。
1941年12月7日,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后,美国罗斯福政府正式对日宣战,中国战场成为二战的主战场之一。1945年5月8日,德国无条件投降,欧洲战争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进入最后阶段,盟军在亚洲大陆各战场对日军发起反攻,日军行将彻底崩溃。
1945年7月17日,美、英、中三国代表在柏林西南波茨坦举行会议,督促日本投降。会议期间,美国总统杜鲁门与英国首相丘吉尔就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备忘录进行协商修改,并在电请蒋介石签字后,通过了一项由美、英、中三国代表签署的,旨在构建战后国际秩序、确立亚洲和平稳定发展的基础性重要文件———《波茨坦公告》。公告共13条,其中第8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彻底洗刷了近代以来中国抗击外来侵略屡战屡败的民族耻辱,开辟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这是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的伟大贡献。”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赵建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作为确定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国际法文件,终结了日本对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内的中国领土的非法占有,是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世界反法西斯斗争付出生命代价所换来的国际性条约。
赵建文说,今天重温《波茨坦公告》,人们依然能够感受到这份国际法文件的珍贵和重要。中日关系是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重要法律性文件基础上走过来的。否定这些重要文件,等于否定了中日关系四个政治文件的基础。
《波茨坦公告》为何遭日本政府无视
一段时间以来,日本政府无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中日间重要文件的相关精神,企图永久侵占两个国际法文件明确规定应予归还的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在今年5月日本国会党首辩论中,首相安倍晋三声称没有好好看过《波茨坦公告》,拒绝承认这份文件对日本侵略战争的定性。
安倍政府对《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确立的战后秩序发起公然挑战,这引起了包括日本在内的国际舆论的强烈担忧和不满。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副所长金以林告诉记者,日本某些右翼言论是完全没有说服力、毫无历史常识的“妄言”。“无论是1945年战争结束时日本签订的《投降书》,还是1972年中日建交时签订的《中日联合声明》,都清楚地表明日本政府接受了《波茨坦公告》,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日本右翼政要的所谓没有约束力是根本不存在的。”
“说到底是不能够正视历史。”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吕耀东告诉记者,日本国内修改和平宪法的动向,通过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并出台相关的安保配套法案,意图就是要放宽对武器的出口,扩充防卫力量以及海外派兵。
“永久剔除军国主义,建立崇尚和平之政府是《波茨坦公告》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倍政权所作所为恰恰与《波茨坦公告》相关规定相背离。因此,日本政要对《波茨坦公告》视而不见,避而不谈。”吕耀东说。
国际法精神是国际社会应坚守的重要准则
日本作为一个主权国家,难道不受国际法的约束吗?记者查阅一些有关国际法的书籍发现,尽管对国际法的定义和概念有所不同,但比对后可发现,都强调了“国家间”和“拘束力”,即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所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世界上所有主权国家在其相互交往过程中,都应该受到国际法拘束,否则就应承担相应后果。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所研究员王珊说,日本是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公告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投降进程,建立了战后秩序,是日本必须遵守的重要国际法文件。
作为国际法专家,赵建文告诉记者,从国际法角度看,《波茨坦公告》奠定了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这从《波茨坦公告》与联合国宪章的一致性就说明了这一点。
赵建文表示,在国际法中,宣言、公告、公报、议定书、新闻公报都被视为国际条约。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条规定:“所谓 条约 ,指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也不论其特定名称如何。”而《日本国宪法》第98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日本国缔结的条约及已确立的国际法规,必须诚实遵守之。”
王珊表示,当今东亚国家关系处在波动中,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日本没有严格恪守公告原则和精神,企图为侵略历史翻案。安倍政权通过参拜靖国神社美化军国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势力企图复活日本军国主义,严重挑战国际公认的政治、法律秩序,危害地区和平与安全。
吕耀东表示,随着时间流逝和历史意识的缺失,《波茨坦公告》所建立的战后秩序在日本正在受到忽略,一些日本右翼势力总是试图弱化甚至抹杀公告的作用和影响。“美国作为当时在东部战场的一个主要盟国力量,应该担当起历史责任,尤其要维护《波茨坦公告》的正义性,敦促日本遵守《波茨坦公告》。国际社会有责任和义务,用《波茨坦公告》各项决定,约束和规范日本的行为,套紧和阻止日本滑向右倾的步子。”
赵建文指出,国际法作为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遵守国际法意味着国家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国际法将严重降低一国在国际上的信誉度。当利益受到直接侵害时,国家可以寻求国际法救济。另一方面,国际法要求,国家无论是否直接受害,有权采取必要行动,制止侵害发生,并且要求加害国承担国际责任,停止侵害,消除侵害后果。
外交学院日本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永生表示,在共同维护战后秩序上,一方面,中韩等二战受害国应联手要求日本正视历史,忠实履行战争结束时对国际社会作出的政治承诺。另一方面,美、英以及所有曾参与制定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国家还应负责任地坚守立场。
赵建文表示,“国际秩序不能被淡忘,不能任由安倍政权的右翼言论、解禁集体自卫权等行为,把二战胜利成果推翻。中国是日本侵略战争最大的受害国,理所当然维护《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的合法性和历史地位。如果日本放下了历史包袱,从来不回避战争责任,不仅不为战犯翻案,而且还把为战犯翻案的言行作为刑事犯罪来处理,我们也没有必要三天两头地提历史问题,如果日本不承认历史责任,三天两头地参拜战犯,的确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正视历史才能改善中日关系
中国与日本隔海相望,自古以来,中国就是日本学习的对象,但同时又是日本觊觎的目标。进入近代后,现代化道路更为顺畅的日本,发动了跨度达几十年的侵略战争,欠下累累血债。日本对历史问题、领土问题的错误认识是中日间的最大障碍。
2012年,日本政府对钓鱼岛非法实施“国有化”,侵害了中国领土主权,违背《波茨坦公告》相关规定,导致中日关系出现剧烈动荡。以安倍为首的日本政府高层在历史问题上开倒车,特别是参拜靖国神社更让中日关系雪上加霜。
在1972年至2008年签署的中日四个政治文件中,日本表示正视历史,反省侵略战争。1995年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发表谈话,对侵略历史表示“深刻反省和诚挚歉意”,此后历届内阁继承这一郑重表态和道歉。但是,近年来日本国内出现一些历史修正主义言行,与《波茨坦公告》、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和村山谈话精神相悖。
“去年11月中日达成四点原则共识,同意本着 正视历史、面向未来 的精神,克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但现实情况是,日本在历史问题上仍然有一些与之相悖的言行,对两国关系发展不利。日本政府能否在历史问题上发出积极信息,是改善中日关系的关键。”吕耀东说。
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高洪说,如果能把历史问题处理好,战后70年的这一节点将成为日本争取国际社会宽恕的机会;如果不能抓住这个机会,甚至开历史倒车,日本将为此付出更高的政治代价。
《波茨坦公告》是日本与世界关系的基础,也是中日关系的底线。世界各国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并支持实行。特别是在有人试图“遗忘”和“篡改”它的本质意义时,更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让公告精神成为世界共识,这才是对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最好的纪念。《波茨坦公告》对日本约束力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