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做了二十年地方官,名声越来越大。后来,宋仁宗调他到京城当管理财政的官,他一到京城,就向仁宗上了一份万言书(约一万字的奏章)提出他对改革财政的主张。宋仁宗刚刚废除范仲淹的新政,一听到要改革就头疼,把王安石的奏章搁在一边。王安石知道朝廷没有改革的决心,跟一些大臣又合不来,他就趁母亲去世的时机,辞职回家。
这一回,他接到宋神宗召见的命令,又听说神宗正在物色人才,就高高兴兴应召上京。
王安石一到京城,宋神宗就叫他单独进宫谈话。神宗一见面就问他说:“你看要治理国家,该从哪儿着手?”
王安石从容不迫地回答说:“先从改革旧的法度,建立新的法制开始。”
宋神宗要他回去写个详细的改革意见。王安石回家以后,当天晚上就写了一份意见书,第二天送给神宗。宋神宗认为王安石提出的意见都合他的心意,越加信任王安石。公元1069年,宋神宗把王安石提升为副宰相。那时候,朝廷里名义上有四名宰相,病的病了,老的老了。有的虽然不病不老,但是一听见改革就叫苦连天。王安石知道,跟这批人一起办不了大事,经过宋神宗批准,任用了一批年轻的官员,并且设立了一个专门制定新法的机构,把变法的权抓了来。这样一来,他就放开手脚进行改革了。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青苗法。这个办法是他在鄞县试用过的,现在拿来推广到全国实行。
二、农田水利法。政府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
三、免役法。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不再自己服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服役。民户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钱。这样既增加了官府收入,也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四、方田均税法。为了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税。
五、保甲法。政府把农民按住户组织起来,每十家是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的,抽一个当保丁,农闲练兵,战时编入军队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