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據

ㄐㄩˋ

ㄐㄩ



部首笔画

部首: 部外笔画:13 总笔画:16 UNICODE:64DA

五笔:RHAE|RHGE 仓颉:QYPO 郑码:DIGQ 四角:51032

笔画顺序:横、竖钩、提、竖、横、横撇/横钩、撇、横、竖弯钩、横、撇、弯钩、撇、撇、撇、捺


基本字义

據 jū ㄐㄩˉ 
  1. 均见“据”。

外语翻译

  • 英语:to occupy, take possession of; a base
  • 德语:etwas in Besitz nehmen, etwas besitzen
  • 法语:preuve,d'après,selon,occuper,s'emparer de,saisir

国语词典

  •  jù ㄐㄩˋ 

〈动〉

  1. 倚靠。
    1. 《诗经·邶风·柏舟》:「亦有兄弟,不可以。」
    2. 《战国策·燕策一》:「冯几杖,眄视指使,则厮役之人至。」
  2. 占有、占守。
    1. 如:「割」、「窃」、「据为己有」。
    2. 《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传》:「先北山上者胜。」
  3. 按照、依照。
    1. 如:「据说如此」、「据理力争」、「据实相告」。
  4. 引证、援引。
    1. 如:「引经据典」。
    2. 《新唐书·卷一三二·刘子玄传》:「子玄善持论,辩明锐。」

〈名〉

  1. 凭证,可作为证明的事物。
    1. 如:「借」、「收」、「真凭实」、「无凭无」。
    2. 《金史·卷五五·百官志一》:「中选者试官给,以名报有司。」
  2. 姓。如明代有成。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又【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又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又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又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又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又【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又【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

    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 通作据。見据字註。


    说文解字

    杖持也。从手豦聲。居御切


    (據)杖持也。謂倚杖而持之也。杖者人所據。則凡所據皆曰杖。據或作据。楊雄傳。三摹九据。晉灼曰。据今據字也。按何氏公羊傳注據亦皆作据。是叚借拮据字。从手。豦聲。居御切。五部。


    方言集汇

    • 国际音标: tɕy˥˧; tɕy˥
    • 唐代读音: *giù
    • 日语读音: YORU AKASHI HIKU
    • 韩语罗马: KE
    • 现代韩语: 거
    • 越南语: cớ
    • 客家话: [海陆腔] gi3 gi5 [客语拼音字汇] gi4 [陆丰腔] gi3 [客英字典] gi3 [台湾四县腔] gi3 gi5 [梅县腔] gi3 [沙头角腔] gi3 [宝安腔] gi3
    • 粤语: geoi3
    • 近代音: 見母 魚模韻 去聲 鋸小空;
    • 中古音: 見母 御韻 去聲 據小韻 居御切 三等 合口;
    • 上古音: 黄侃系统:見母 模部 ;王力系统:見母 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