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證

zhèngㄓㄥˋ



部首笔画

部首: 部外笔画:12 总笔画:19 UNICODE:8B49

五笔:YWGU 仓颉:YRNOT 郑码:SXJU 四角:02618

笔画顺序:点、横、横、横、竖、横折、横、横撇/横钩、点、撇、撇、捺、横、竖、横折、横、点、撇、横


基本字义

證 zhèng ㄓㄥˋ 
  1. 见“证”。
  2. 同“症1”。

外语翻译

  • 英语:proof, evidence; testify, verify
  • 德语:Bestätigung (S)​,bestätigen, demonstrieren, prüfen, zertifizieren (V, Rechtsw)
  • 法语:certificat,permis,papiers,prouver,attester,démontrer

国语词典

  •  zhèng ㄓㄥˋ 

〈动〉

  1. 告发。
    1. 《说文解字·言部》:「,告也。」
    2. 《论语·子路》:「其父攘羊,而子之。」
  2. 用凭据、事实来表明或断定。
    1. 如:「证明」、「证实」。
    2. 《庄子·秋水》:「向今故,故遥而不闷、掇而不跂,知时无止。」

〈名〉

  1. 凭据。
    1. 如:「人」、「停车」、「借书」。
  2. 病症、症候。
    1. 如:「三焦辨」、「血分」。
    2. 《列子·周穆王》:「遇老聃,因告其子之。」

《康熙字典》

〔古文〕𨨾【廣韻】【集韻】【韻會】𠀤諸應切,蒸去聲。【說文】告也。【玉篇】驗也。【增韻】𠋫也,質也。【論語】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史記·齊悼惠王世家】令其辭證皆引王。【後漢·張衡傳】采前世成事,以爲證驗。【宋書·沈約自序】探摘是非,各標證據。

又與徵通。【禮·中庸】雖善無徵,無徵不信。【註】善無明徵,則其善不信也。徵或爲證。 【集韻】唐武后作𨭻。


说文解字

告也。从言登聲。諸應切


(證)告也。从言。登聲。諸應切。六部。今人爲證驗字。


方言集汇

  • 国际音标: tʂəŋ˥˧
  • 日语读音: AKASHI
  • 韩语罗马: CUNG
  • 现代韩语: 증
  • 越南语: chứng
  • 客家话: [台湾四县腔] tsiin5 [客英字典] zhin5 [沙头角腔] zin5 [梅县腔] zhin5 [海陆腔] zhin5 [宝安腔] zin5 [客语拼音字汇] zin4
  • 粤语: zing3
  • 近代音: 照母 庚青韻 去聲 正小空;
  • 中古音: 照章母 證韻 去聲 證小韻 諸應切 三等 開口;
  • 上古音: 黄侃系统:端母 登部 ;王力系统:章母 蒸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