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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豸 部外笔画:3 总笔画:10 UNICODE:8C7B
五笔:EEFH|EFH 仓颉:BHMJ 郑码:PQAE 四角:21240
笔画顺序:撇、点、点、撇、弯钩、撇、撇、横、横、竖
【廣韻】俄寒切【集韻】俄干切,𠀤音忏。【爾雅·釋獸】貙獌,似貍。【註】今山民呼𤠾虎之大者爲貙豻。【疏】豻,野狗。似狐,黑喙,皆貙之類。【正字通】似狐而黑身,長七尺,頭生一角,老則有鱗,能食虎豹。【周禮·夏官·射人】士以三耦射豻侯。【註】豻者,獸名也。
又【禮·玉藻】麛裘靑豻褎。【註】豻,犬也。【疏】一解作狐犬。
又與干同。【儀禮·大射禮】干五十。【註】干,讀爲豻。
又【廣韻】【集韻】𠀤可顏切,音馯。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河干切,音寒。
又【集韻】侯旰切,音翰。義𠀤同。
又【唐韻】五旰切【集韻】魚旰切【韻會】疑旰切【正韻】魚幹切,𠀤音岸。【前漢·𠛬法志】獄豻不平之所致也。【註】韋昭曰:鄕亭之繫曰豻,朝廷曰獄。
又與岸同。【詩·小雅】宜岸宜獄。【箋】岸,韓詩作豻。 【說文】豻或从犬。【集韻】或作貋。犴,豻或體。
胡地野狗。从豸干聲。犴,豻或从犬。《詩》曰:“宐犴宐獄。”五旰切
(豻)胡地野狗。禮記玉藻、周禮巾車注皆云。豻、胡犬也。正義皆云。胡當作狐。與犬合所生。按犬有名狼、名狐者。見廣雅。但此注胡犬。證以說文、高誘淮南注、熊安生禮記正義云胡地野狗。則其字不當作狐宷矣。从豸。干聲。五旰切。十四部。
(犴)豻或从犬。詩曰。冝犴冝獄。小雅小宛文。毛詩作岸。釋文曰。韓詩作犴。云鄉亭之繫曰犴。朝廷曰獄。李善文𨕖注亦引韓詩。按毛詩傳曰。岸、訟也。此謂岸爲犴之假借也。獄从二犬。故犴與獄同意。皇矣箋亦曰。岸、訟也。本小宛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