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辯

biànㄅㄧㄢˋ



部首笔画

部首: 部外笔画:14 总笔画:21 UNICODE:8FAF

五笔:UYUH 仓颉:YJYRJ 郑码:SESS 四角:00441

笔画顺序:点、横、点、撇、横、横、撇、点、横、横、横、竖、横折、横、点、横、点、撇、横、横、竖


基本字义

辯 biàn ㄅㄧㄢˋ 
  1. 见“辩”。

外语翻译

  • 英语:dispute, argue, debate, discuss
  • 法语:discuter,débattre,argumenter

国语词典

  •  biàn ㄅㄧㄢˋ 

〈动〉

  1. 争论是非曲直。
    1. 如:「辩护」、「辩驳」、「狡」、「强」。
    2. 《孟子·滕文公下》:「孟子曰:『予岂好哉?予不得已也。』」
    3. 明·宋濂〈送东阳马生序〉:「与之论,言和而色怡。」
  2. 判别、分别。
    1. 《易经·履卦·象曰》:「履,君子以上下,定民志。」
    2. 《后汉书·卷四九·仲长统传》:「苟目能色,耳能声,口能味,体能寒温者,将皆以修絜为讳恶。」
  3. 变化。
    1. 《庄子·逍遥游》:「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
    2. 唐·成玄英·疏:「者,变也。」

〈形〉

  1. 善于辩说的。
    1. 如:「辩士」、「辩才无碍」。

〈名〉

  1. 巧言。
    1. 《战国策·秦策一》:「迷于言,惑于语,沉于,溺于辞。」
    2. 《史记·卷七四·孟子荀卿传》:「而赵亦有公孙龙为坚白同异之。」
  2. 文体名。如唐代韩愈的〈讳〉。也作「辨」。

    《康熙字典》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又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于鬭辯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又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于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𠀤音䇷。與貶同。【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凶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註】辯,當爲貶。遭饑荒,則𠛬罰、國事有所貶損。


    说文解字

    治也。从言在辡之閒。符蹇切文二


    (辯)治也。治者、理也。俗多與辨不別。辨者、判也。从言在辡之閒。謂治獄也。會意。符蹇切。十二部。


    方言集汇

    • 国际音标: piæn˥˧
    • 唐代读音: *bhyɛ̌n
    • 日语读音: WAKERU ARASOU
    • 韩语罗马: PYEN
    • 现代韩语: 변
    • 客家话: [海陆腔] pien6 [东莞腔] pen3 [沙头角腔] pan5 [宝安腔] pan3 pen3 [客英字典] pien5 [台湾四县腔] pien5 [梅县腔] pien5 [客语拼音字汇] pian4
    • 粤语: bin6
    • 中古音: 並母 獮韻 上聲 辯小韻 符蹇切 三等 開口;
    • 上古音: 黄侃系统:並母 寒部 ;王力系统:並母 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