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lì” 例组词
- 例儿扯儿 [lì ér chě ér]
犹言拉拉扯扯。
- 例侪 [lì chái]
按类分列。
- 例会 [lì huì]
按照规定定期举行的会。 依据约定的惯例每隔一定期限举行一次的会议
- 例监 [lì jiān]
监生名目之一。明清时,由援例捐纳取得监生资格的称为例监,亦称捐监。
- 例赠 [lì zèng]
循例赠予官爵。指朝廷推恩把官爵授给官员已去世的父祖辈。详“例授”。
- 例竟门 [lì jìng mén]
唐武后时,于丽景门内置制狱,令来俊臣等审理案件。来俊臣残暴,诛斩人不绝,凡入丽景门者,百不全一。有人因称丽景门为“例竟门”,“言入此门者,例皆竟也”。竟,完结之意。事见《旧唐书.来俊臣传》。
- 例马 [lì mǎ]
循例应配给的马匹。
- 例直 [lì zhí]
条例简明质直。
- 例话 [lì huà]
1.犹例言。 2.附有实例的评论。
- 例章 [lì zhāng]
条例章程。
- 例物 [lì wù]
按规定发给的钱物。
- 例子 [lì zi]
例:举个例子。
- 例题 [lì tí]
说明某一定理或定律时用来做例子的问题。 用来说明某一定律或定理,或在运用某一学科或学科分支的定律时充当练习的题
- 例外 [lì wài]
①在一般的规律、规定之外:大家都得遵守规定,谁也不能例外。②在一般的规律、规定之外的情况:一般讲,纬度越高,气温越低,但也有例外。
- 例生 [lì shēng]
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清康熙时,因筹饷而特许由捐纳取得府﹑州﹑县学的生员资格。此种生员称为例生或饷生,不久停止。
- 例行 [lì xíng]
按照惯例﹑规定等处理。
- 例证 [lì zhèng]
用来证明一个事实或理论的例子。 指能进行说明和解释的任何特定的人、事情或局势例证可能被拒绝采用,但原则完全接受
- 例课 [lì kè]
按常规征收的税赋。
- 例差 [lì chà]
按常规执行公务。
- 例儿撦儿 [lì ér chě ér]
犹言拉拉扯扯。
- 例词 [lì cí]
拿这个词来举例。
- 例无虚发 [lì wú xū fā]
比喻射箭放弹等百发百中。
- 例行检查 [lì xíng jiǎn chá]
按照惯例进行的检查。
- 遵例 [zūn lì]
依照成例。
- 滞例 [zhì lì]
难解的条例。
- 正比例 [zhèng bǐ lì]
对于两个相互关联的量x和y,如果在变化过程中它们的比值保持不变,则称此两个量x与y成正比例,记作x∝y或x=ky,非零常数k称为比例常数。
- 震例 [zhèn lì]
发生地震的例证。 发生地震的例证
- 照例 [zhào lì]
依照惯例或常情。 照样;遵照常例故唯知照例。——清.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毛泽东选集》
- 诊例 [zhěn lì]
1.看病的条例。 2.诊治疾病的例子。
- 则例 [zé lì]
依据法令或成案作为定例。
- 援例 [yuán lì]
引用成例。 引用惯例或先例遇有缘事降革后援捐复原官者,淮以双单月一并计算。——《清会典.吏部》援例申请
- 语例 [yǔ lì]
用语的惯例。
- 战例 [zhàn lì]
战役或战斗的实例。 过去发生的,可以用做例子参考的战争、战役或战斗;战役或战斗的实例光辉战例
- 月例 [yuè lì]
每月照例支给的费用。
- 用例 [yòng lì]
1.援用成例。 2.动用中的实例。
- 义例 [yì lì]
1.阐明义理的事例。 2.着书的主旨和体例。
- 沿例 [yán lì]
沿用旧例;援例。 沿用旧例;援例
- 押例 [yā lì]
唐杨国忠所创以任官年限久者得优先授官之例。
- 选例 [xuǎn lì]
选任官吏的成规。
- 行事举例 [xíng shì jǔ lì]
事无成法可循,援引旧例以行之。
- 刑例 [xíng lì]
惩罚罪犯的法规条例。
- 向例 [xiàng lì]
以往的规则;惯例。 以往的规则;惯例飞云向例的脾气,一看见女人就把什么都忘了。——《彭公案》
- 五例 [wǔ lì]
指《春秋》在行文上隐寓褒贬的五种体例。即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见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
- 往例 [wǎng lì]
先例。
- 违例 [wéi lì]
1.违反常例。 2.体育比赛中指违反比赛规则。
- 文例 [wén lì]
文章的条例或范例。
- 贴例 [tiē lì]
贴出的条例。
- 条例 [tiáo lì]
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在我国,有些只规定某一类事项的法律称“条例”,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制定的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也称“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帖例 [tiē lì]
帖附前例。谓依前例量刑。
- 特例 [tè lì]
有别于通例的特殊事例。 特别的例子
- 体例 [tǐ lì]
著作的编写格式或组织形式:该书的体例已经确定。
- 通例 [tōng lì]
常规;惯例。
- 同例 [tóng lì]
一例,同样。
- 图例 [tú lì]
地图﹑天文图﹑统计图等上面所用符号的说明。 对图上表示符号的说明
- 说例 [shuō lì]
序言。
- 释例 [shì lì]
阐释他人或自己著作内容的凡例。
- 食例 [shí lì]
被吃的行例。
- 实例 [shí lì]
实际事例。 实际的例子用实例来证明
- 事例 [shì lì]
1.成例,可以作为依据的前事。 2.具有代表性的﹑可以作例子的事情。 有代表性的,可以作为例子的事情典型事例
- 示例 [shì lì]
举出或做出具有代表性的例子。 举出或做出典型的例子示例说明
- 山例 [shān lì]
旧时西南山区民间约定的惩处条例。
- 按例 [àn lì]
按照惯例:生活困难,按例可以申请补助。
- 榜例 [bǎng lì]
榜样,示范。
- 傍州例 [bàng zhōu lì]
例子;榜样。
- 病例 [bìng lì]
某种疾病的例子。某个人或生物患过某种疾病﹐就是这种疾病的病例。
- 比例 [bǐ lì]
①表示两个比相等的式子,如3:4=9:12。②比{?}⑦:教师和学生的比例已经达到要求。③比重②:在所销商品中,国货的比例比较大。
- 变例 [biàn lì]
不符合常例的变通条例。
- 成例 [chéng lì]
犹先例,惯例。 成形的做法;常规;先例还按成例办
- 部例 [bù lì]
清代中央各部据以办事的常例成规。
- 常例 [cháng lì]
1.常规;惯例。 2.“常例钱”的略称。
- 除例 [chú lì]
免除的范围。
- 大例 [dà lì]
通则;通例。
- 创例 [chuàng lì]
谓首创之事例。
- 达例 [dá lì]
通例;常例。
- 单比例 [dān bǐ lì]
等号两边都由单比组成的比例式。如a:b=c:d。 等号两边都由单比组成的比例式。如a:b=c:d
- 典例 [diǎn lì]
可依为准则的成例。
- 恩例 [ēn lì]
指帝王为宣示恩德而颁布的条例﹑规定。
- 恶例 [è lì]
坏的先例。
- 分例 [fēn lì]
1.常规。 2.指按定例发放的钱物。
- 凡例 [fán lì]
书前关于本书体例的说明。 书前说明本书内容、体例的文字
- 法例 [fǎ lì]
指法律条例。
- 高例 [gāo lì]
犹范例。
- 反比例 [fǎn bǐ lì]
两个量(a和b),如果其中的一个量(a)扩大到若干倍,另一个量(b)反而缩小到原来的若干分之一,或一个量(a)缩小到原来的若干分之一,另一个量(b)反而扩大到若干倍,这两个量的变化关系叫做反比例,记作a 。
- 范例 [fàn lì]
可以当做典范的事例:我们一个团打垮了敌人三个团,创造了以少胜多的战斗范例。
- 格例 [gé lì]
规则条例。
- 贯例 [guàn lì]
关于发行和使用钞票的规定。
- 惯例 [guàn lì]
①一向的做法;常规:拓破惯例丨因循惯例丨国际惯例。②司法上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过去曾经施行、可以仿照办理的做法或事实。
- 个例 [gè lì]
个别的、特殊的事例:此类造假现象,绝非~。
- 公例 [gōng lì]
一般的规律。
- 故例 [gù lì]
惯例;旧规。
- 规例 [guī lì]
常规惯例。
- 恒例 [héng lì]
常规,惯例。
- 国际惯例 [guó jì guàn lì]
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 价例 [jià lì]
指依法所定之价。
- 旧例 [jiù lì]
过去的事例或条例:沿用旧例。
- 举例 [jǔ lì]
提出例子来:举例说明。 举出例子从中举例
- 禁例 [jìn lì]
禁止某种行为的条例。 禁止某种行为的条例;禁条
- 苛例 [kē lì]
苛刻的条例。
- 捐例 [juān lì]
清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
- 开例 [kāi lì]
做出不合规定或尚无规定的事情,让别人可以援例:如果从你这里开例,以后事情就不好办了。
- 科例 [kē lì]
犹条例。
- 类例 [lèi lì]
类别与体例。
- 理例 [lǐ lì]
常规,成例。
- 流例 [liú lì]
流传下来的惯例。
- 律例 [lǜ lì]
1.法律条文及其成例。律指法律的正文,例是补充律文之不足而设的条例或例案。 2.犹规律。 法律和判例。补充成文法律的犹太口传法律或成文和口传法律的总称或任何特别法律,或法律古抄本说明的总体
- 旁州例 [páng zhōu lì]
榜样﹐例子。
- 判例 [pàn lì]
法院可以援引为审理同类案件的法律依据的判决和裁定。在某些国家对具体案件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可因法院多次援引而被赋予一般法律规范的性质。在英国,判例是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在我国,法院对同类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只能作为审理案件的参考,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 攀例 [pān lì]
援引为例。
- 品例 [pǐn lì]
犹种类;名目。
- 破例 [pò lì]
突破常例:不欲破例,此亦拘儒常态|她能考入军校,这是天大的破例。
- 起例 [qǐ lì]
1.定出体例;创立凡例。元周德清有《作词起例》。 2.指作出规定。
- 前例 [qián lì]
先前的事例。 可供参照的以往的事例这位创办人也树立了只给自己支付工资的前例
- 推优比例 [tuī yōu bǐ lì]
推优是部分地区小升初推出的正规渠道,就是推荐优秀生上优质中学的意思。
- 编例 [biān lì]
宋朝主要的法律形式和立法活动,是指对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或审判的典型案例加以汇编,前者称为“条例”或“指挥”,后者称为“断例”。
- 説例 [shuō lì]
序言。章炳麟《文学说例》:“今为説例,率取文学与雅故神恉相关者,观其会通,都为一牒,以俟达者云尔。”夏丏尊 叶圣陶《文心》九:“说例相当于序文,是编辑者的公开宣言,怎么会有了毛病。”
- 援引成例 [yuán yǐn chéng lì]
引用现成的例子、办法等。
- 管理条例 [guǎn lǐ tiáo lì]
管理条例一般指针对某一项目、团体制定的规则,使其有条不紊的进行的一种方法。
- 不成比例 [bù chéng bǐ lì]
指数量或大小等方面差得很远,不能相比。
- 一法一例 [yī fǎ yī lì]
一法一例即一则法律法规和一则实施条例同时实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等。
- 折股比例 [shé gǔ bǐ lì]
就是说公司净资产有1个亿,折股比例为65%,即可以折成股份6500万股。
- 翻译四例 [fān yì sì lì]
一翻字不翻音翻字不翻音者。
- 团青比例 [tuán qīng bǐ lì]
共青团员与28周岁以下适龄青年总数比例。
- 市例钱 [shì lì qián]
宋代商业附加税之一。又名市利钱。
- 比例税 [bǐ lì shuì]
也称“比例税率”。不论课税对象的数额是多少,均按规定的同一比例课税的税率制。同一税种可按不同的税目,如商品类别、服务类别、行业类别等,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也可按不同的地区分别规定地区的比例税率。有免征额的课税对象,则在扣除免征额后按同一比例税率计征。
- 比例税制 [bǐ lì shuì zhì]
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都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制度。
- 比例因子 [bǐ lì yīn zǐ]
若两个量A和B满足关系式A=μB或B=μA,则称μ为比例因子。 若两个量 A 和 B 满足关系式 A=μB 或 B=μA, 则称μ为比例因子
- 常例钱 [cháng lì qián]
按惯例送的钱。旧时官员﹑吏役向人勒索的名目之一。
- 法头例首 [fǎ tóu lì shǒu]
指首先受到刑法条例惩处的人。
- 好不例外 [hǎo bù lì wài]
一点都不例外。
- 举例论证 [jǔ lì lùn zhèng]
举例论证,是指运用典型事例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通过列举典型事例,具体有力地证明了中心论点,增强了说服力。
- 前例可援 [qián lì kě yuán]
即有以前的例子可以引用来证明某件事情。
- 毫不例外 [háo bù lì wài]
一点都不例外,当然也就全然一致。
- 无一例外 [wú yī lì wài]
都是这样,没有其他特殊的。
- 有例可援 [yǒu lì kě yuán]
有成例可以援引。
- 下不为例 [xià bù wéi lì]
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表示只通融这一次。 以后不能援例,表示只通融这一次王掌柜,这儿现在没有人,我借个光,下不为例!——老舍《茶馆》
- 史无前例 [shǐ wú qián lì]
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指前所未有。谓在历史上是空前的,找不到同样的例子;前所未有史无前例的壮举仅仅是十年时间,从工农业生产增长的情况来看,从人民生活水平迅速的提高来看,我们都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就。——《太阳的光辉》
- 十法九例 [shí fǎ jiǔ lì]
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
- 不乏先例 [bù fá xiān lì]
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
- 发凡起例 [fā fán qǐ lì]
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 发凡言例 [fā fán yán lì]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分类举例以说明书的体例。
- 发凡举例 [fā fán jǔ lì]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举:提出。指举例以阐明要点。说明全书通例。
- 格于成例 [gé yú chéng lì]
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表示不能达到目的。
- 后不为例 [hòu bù wéi lì]
例:先例,成例。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表示只通融这一次。
- 例直禁简 [lì zhí jìn jiǎn]
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 例行公事 [lì xíng gōng shì]
按照惯例办理的公事。现在多指刻板的形式主义的工作。 照例按规定履行公务。泛指敷衍了事、走过场 不必介意,他不过是例行公事
- 相沿成例 [xiāng yán chéng lì]
依照相传下来的一套慢慢地成了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