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教

yǐ fǎ wéi jiào ㄧˇ ㄈㄚˇ ㄨㄟˊ ㄐㄧㄠˋ
成语解释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成语出处《韩非子 五蠹》:“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成语繁体以灋為教
成语简拼yfwj
常用程度一般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产生年代古代成语

从以法为教开始成语接龙



词语解释

  1. 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网络解释

    1. 以法为教
      1. 以法为教是先秦法家主张的专以国家政策法令为教育内容的制度。认为法令为治国之本,可规范民行,富国强兵。故必须使民众懂法、守法,做到“法必明、令必行”(《商君书·画策》)。抨击传授《诗》、《书》等古文化的教育无益于世,且造成以古非今、纷扰民心、破坏法治的恶果。称“明主之国, 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曾付诸实践。秦统一后,采用李斯建议,禁私学,焚民间藏书,只许士民随吏学习法令辟禁,遂使法家这一教育主张施行于天下。汉以后,法令仍为重要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