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 | 生:让人活;杀:把人处死;予:给予;赏赐;夺:剥夺;处罚。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
---|---|
成语出处 | 《周礼 春官 内史》:“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 |
成语繁体 | 生殺予奪 |
成语简拼 | ssyd |
常用程度 | 常用成语 |
感情色彩 | 中性成语 |
成语用法 | 联合式;作定语;含贬义 |
成语结构 | 联合式成语 |
产生年代 | 古代成语 |
成语正音 | 予,不能读作“yú”。 |
成语辨形 | 予,不能写作“于”。 |
成语辨析 | 见“草菅人命”(133页)。 |
近 义 词 | 草菅人命 |
成语例子 | 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夏衍《包身工》) |
英语翻译 | have sb. completely in one's power |
日语翻译 | 生殺与奪 (せいさつよだつ) |
俄语翻译 | 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 |
其他语言 | <法>pouvoir absolu |